一、总则
为进一步充分调动甘肃省电子商务技术与应用重点实验室教师参与科研工作的积极性,提升重点实验室的综合科研实力,实验室面向重点实验室所有教师开放科研资助项目,资助教师依托重点实验室开展科研工作。(科研资助从2021年3月开始计算)
二 资助要求及条件
(一) 课题资助要求
1、国家级项目负责人(在研)可申请课题资助30000元。
2、省部级项目负责人(在研)可申请课题资助10000元。
3、地厅级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在研)可申请课题资助5000元(校级项目不包含在内)。
(二)论文资助要求
1、未接受课题资助的申请人可申请论文资助申请。
2、被SSCI、SCI、EI源刊期刊收录的论文可申请论文资助。
3、被CSCD、CSSCI相关期刊收录的论文可申请论文资助。
三 申请流程
(一)课题资助申请人需填写开放课题申请书,开放课题申请书须附已立项的课题申请书、立项文件和研究进展报告,以及主要研究成果(一式一份)。
(二)论文资助申请人需填写论文资助申请书,论文资助申请书需附论文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论文正文复印件一份。
(三)实验室将“开放课题申请书”或“论文资助申请书”分送同行三人评议,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根据评议情况组织评审,由学术委员会主任、实验室主任批准后立项。
四、管理办法
(一)课题资助管理
1、实验室成立管理工作组对资助的课题进行管理,课题负责人或主要研究人员应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
2、资助课题的研究期限为2年。研究课题负责人每年度填写“科研课题工作进度表”,并提交学术论文或工作报告,经实验室评审后决定是否继续资助以及资助金额。
3、资助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三个月内向实验室报送《开放课题资助项目总结报告》,学术论文复印件及有关的软硬件原始资料并进行答辩,由学术委员会对课题完成质量和学术水平进行评价,写出鉴定意见并通报研究人员所在单位。
4、资助课题结项后,需提供资助课题的相关资料的电子版和复印件,由重点实验室办公室人员留档保存相关资料
(二)论文资助管理
1、论文资助申请人在申请论文资助阶段,需提供论文录取通知及论文版面费发票,原则上不超过7000元。
2、论文资助申请人在论文正式出版后需提供论文出版封面、目录、正文的电子文档和复印件,由重点实验室办公室人员留档保存相关资料。
五、经费及管理
(一)资助经费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和兰州财经大学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执行,专款专用。
(二)课题资助负责人定期提交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及经费使用结算报告,分送学术委员会进行书面评阅。对于进展不良或不按实验室有关规定执行的开放课题,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可中断或取消其经费的使用。
六、成果管理与评价
(一)课题资助成果管理
1、资助课题所发表的论文及所取得的成果,其知识产权为本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有,责任作者(通讯作者)的第一或第二完成单位为本实验室。
2、受资助课题的论文、技术文件及研究成果署 “兰州财经大学甘肃省电子商务技术与应用重点实验室,甘肃兰州 ,730000”,在其首页之处标注“甘肃省电子商务技术与应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
3、基金资助项目结题后,实验室将对优秀研究成果颁发优秀成果证书,并对课题组进行奖励。实验室将优先资助曾取得优秀成果的项目申请者。
(二)论文资助成果管理
1、必须是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如有多名并列第一作者,应排名首位;或者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的研究生为第一作者且教师为通讯作者,如有多名并列通讯作者,首要通讯作者应为重点实验室的导师。
2、奖励的作者和通讯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兰州财经大学甘肃省电子商务技术与应用重点实验室”。
本制度自甘肃省电子商务技术与应用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通过之日起实行,本制度由甘肃省电子商务技术与应用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