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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财经大学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2017-05-14 13:11  

 

第一条 仪器须由专人保管、操作,仪器操作者必须熟悉本仪器的性能和操作方法,未经授权操作仪器的实验室人员及非本实验室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操作仪器;

 

第二条 仪器操作者使用前须先检查仪器间各电路连接情况,再开稳压电源,然后再启动仪器开关;

 

第三条 仪器操作者必须严格执行仪器设备运行记录制度,记录仪器运行状况、开关机时间;

 

第四条 仪器使用完毕,必须将各使用器件擦洗干净归还原处,盖上防尘罩,关闭电源,打扫完室内清洁,方可离开;

 

第五条 下次使用者,在开机前,首先检查仪器清洁卫生、仪器是否有损坏,接通电源后,检查是否运转正常。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管理员,并找上一次使用者问明情况,知情不报者追查当次使用者责任;

 

第六条 若在操作使用期间出现故障,应及时关闭电源,并向有关管理人员报告,严禁擅自处理、拆卸、调整仪器主要部件,凡自行拆卸者一经发现将给予严重处罚;

 

第七条 所有仪器设备的操作手册及技术资料原件一律建档保存,随仪器使用的只能是复印件;

 

第八条 各仪器要根据其保养、维护要求,进行及时或定期的干燥处理、充电、维护、校验等,确保仪器正常运转。每月进行一次仪器使用检查,发现有损坏应及时上报;

 

第七条 仪器不得随意搬动,更不能借给外单位使用;公司其他部门员工须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后可在实验室按上述规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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